庭院经济作为稳定增加脱贫群众收入的重要手段,四平市积极引导农户发展特色种植、特色养殖、特色加工等多种庭院经济模式。这种发展方式将庭院经济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,让农家“方寸地”变成增收“聚宝盆”。
截至目前,四平市累计发展庭院经济达到14.97万户,发展庭院种植面积达到283万平方米,发展庭院养殖达到445万头/只。同时,为庭院经济项目发放的补贴资金累计达到815.73万元,户均增收达到500元以上。
为了支持庭院经济项目的发展,四平市采取了多种措施,如统筹各级衔接资金、涉农整合资金、县级财政资金、社会帮扶资金及金融贷款等。通过以奖代补、贷款贴息、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庭院经济项目予以支持。各县(市)区还制定出台支持庭院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,细化政策措施,规范项目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为了加强庭院经济产品的销售和消费帮扶,各县(市)区突出建立稳定购销关系,将庭院经济产品和服务供给与市场需求紧密联系起来。积极组织龙头企业、合作社和能人大户与农户签订订单,加强与商场、超市等合作实行直供直销、定点经销,不断扩大庭院经济产品销路。
为了推动庭院经济健康发展,四平市加大消费帮扶力度。通过开展“万企兴万村”四平行动、“第一书记代言”等活动,各级包保领导、包保部门和驻村工作队落实庭院经济包保机制,帮助农户搞好项目谋划、资金筹措、技术指导、日常管理和稳定销售。
为了拓展稳定增收渠道,四平市将庭院经济发展与乡村建设、乡村治理、帮扶车间、小额信贷等紧密联系起来。探索“庭院经济+”、共享庭院等发展模式,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。同时,资金管理系统创立庭院经济比武“擂台赛”,培育和选树一批具有特色的乡镇、村,引导庭院经济向多元化、现代化、品牌化方向发展。
四平市及时总结发展庭院经济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发展模式。利用电视、广播、网络等主流媒体,积极宣传典型经验、推广典型范例,通过典型引领,推动全市庭院经济健康发展。
为了确保庭院经济的健康发展,四平市将庭院经济发展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,奖优惩劣。建立“月调度”工作机制,强化工作通报,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压实主体责任,资金管理系统提高重视程度,确保庭院经济工作的落实。